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底下的文章轉載http://www.shepherdserve.org 結果子和倍增的聖經原則第二章的內容,我們可以一同來思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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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新定義悔改
 
 

    雖然有這麼多的經文證據,證明救恩是取決於悔改,但是很多事奉神的人仍要扭曲悔改的明確意思,好切合他們對神恩典的錯誤觀念,藉此設法否定悔改的必要。按照他們的重新定義,悔改不過是改變對耶穌身分的看法,而令人驚訝的,就是可以不必影響一個人的行為。

    新約中神的僕人呼召人悔改時,他們期待會有甚麼結果呢?他們只是僅僅呼召人們改變對耶穌身分的看法,還是呼召他們要改變自己的行為呢?

    保羅相信真正的悔改,也要求有行為的改變。我們已讀過他的二十年事奉的見證,他在亞基帕王面前陳明:

    亞基帕王啊,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;先在大馬色,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,以及外邦,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,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。(徒二十六19-20

    施洗約翰也相信,悔改不僅是改變對某種神學理論的看法,他呼召聽眾悔改時,人們感到扎心,回應他的呼召,問到他們應當怎麼行,施洗約翰確實地列出一些行為的改變(參考路三310-14),又嘲笑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只有表面的悔改,警告他們若不真心悔改的話,地獄之火就會臨到他們:

    毒蛇的種類!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?你們要結出果子來,與悔改的心相稱……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;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,丟在火裡。(太三7-10

    耶穌好像施洗約翰一樣,傳講同樣叫人悔改的信息(太三2,四17),他曾說到尼尼微城在聽到約拿的講道後便悔改(路十一32)。任何讀過約拿書的人也知道,尼尼微城的人不僅是改變了他們的思想,也改變了他們的行為,從罪中回轉,耶穌稱這行為才是悔改。

    聖經所指的悔改是因著內心生出一份真正、自願改變自己的行為。事奉的人傳講福音,卻沒有提到真正的悔改必定會有真正行為的改變,實際上是在敵擋基督對門徒的渴望;也欺騙了他的聽眾,叫他們以為就算沒有悔改,也可以得救。如果他們相信了這牧師的話,就有可能肯定了自己走向毀滅的路。不管這牧師是有意還是無心,他其實是在敵擋神,助長撒旦。

    如果事奉神的人要按著耶穌的命令使人作門徒,便必須按照正確的程序進行。如果他沒有傳講呼召人悔改的真福音,儘管他在許多人的眼中,看起來是多麼成功,也是注定一敗塗地。這牧師可能有一群很大的會眾,卻是建立在草木禾稭上,他的工作經歷末日之火時,他工作的價值就會試驗出來(參考林前三12-15)。


耶穌叫人委身的呼召
 
 

    耶穌不但呼召未得救的人從罪中回轉,也呼召他們要馬上委身跟從和順服他。不像現今許多人的做法,他從來沒有降低救恩的要求。耶穌從來沒有邀請人先「接受」他,應許他們會得寬恕,後來再建議這些人可以考慮委身地順服他。沒有,從一開始,耶穌便要求人們全心全意地委身。

    令人難過的是,很多聲稱自己是基督徒的人,往往會忽略耶穌這付代價地委身的呼召,就算他們承認這呼召,也常常會解釋耶穌是呼召一些已經接受神救恩的人,叫他們與耶穌進到一份更深的關係,而不是呼召一些未得救的人。然而,雖然很多這些「信徒」說,耶穌是呼召他們付代價地委身,而不是呼召一些未得救的人,可是他們這樣解經時,自己也是沒有回應耶穌的呼召。他們心目中,他們可以選擇不以順服作為回應,他們也是從來沒有順服。

    讓我們看一看耶穌其中一個救恩的邀請,人們常常把這邀請解釋為一個進深關係的呼召,假設是一些已經信主的人說:

    於是(耶穌)叫眾人和門徒來,對他們說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,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,必救了生命。人就是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麼益處呢?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?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,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,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裏,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,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。」(可八34-38

    這個救恩的邀請是說給一些未信主的人呢,還是說給一些已經相信耶穌、並且還要進到一種更加委身關係中的人呢?如果我們誠實地讀這些經文,答案十分明顯。

    首先,請留心,耶穌說話的人群中同時有「眾人和門徒」(34節),明顯「眾人」不包括耶穌的門徒,「眾人」事實上是耶穌所「召來」聽他說話的人。耶穌希望每一個人,跟隨他的人也好,尋找真理的人也好,也明白自己要說的真理。另外要留心,耶穌用「若有人」(34節)這話作為開始,他的話是應用在任何一個人身上。

    我們繼續讀下去時,便可以更清楚知道耶穌是向誰說話了。明確地說,耶穌的話是對準一些渴望(1)「跟從他的人」,(2)「要救自己生命的人」,(3)「不賠上自己生命的人」和(4)「他在他父的榮耀裏,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」不會被當作可恥的人,這四種表達方式都表明,耶穌說的是一些渴望得救的人。難道我們認為,一個不想「跟隨耶穌」,也不想「救他自己性命」的人,會有進天國的可能嗎?難道我們認為,真正的信徒會「喪失自己的生命」,又會以耶穌和他的話為恥,而當耶穌再來的時候,也會以他們為恥嗎?在這段經文中,耶穌明顯地說到如何得著永恆救恩的信息。.

    請注意,經文中的五句話,最後四句話都是以「凡」這字為開首,因此每句話也有助解釋和擴充前面的話,在這段經文中,每句話也應抽離其他句子來作解釋。讓我們把這點記在心上,再一句一句地看耶穌的話是什麼意思。


第一句

   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(可八34

    請再次留心,耶穌向一切想成為他的跟隨者的人說話,這也是耶穌主動與人建立的唯一關係——成為他的跟隨者。

    很多人想成為耶穌的朋友,不想成為他的跟隨者。這種選擇並不存在,除非他們順服耶穌,否則耶穌是不會看任何人為朋友,耶穌說:「如果你聽從我的命令,你就真是我的朋友了。」(約十五14

    很多人希望成為耶穌的弟兄,不想成為他的跟隨者。但是,耶穌也沒有給與這種選擇,除非人們順服,否則耶穌不會視他們為弟兄:「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,就是我的弟兄。」(太十二50

    很多人希望不用成為耶穌的跟隨者,就可以與他一起進天國。但是,耶穌卻表明這是不可能的事。只有那些順服的人才能進天國:「不是所有稱呼我『主啊,主啊』的人都可以進去,只有那些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可以進去。」(太七21

    從這句我們正在思想的話中,耶穌告訴那些想跟隨他的人,除非他們捨棄自己,否則沒有可能跟隨他,必須願意放下自己的慾望,叫這些慾望順從耶穌的心意。耶穌的跟隨者最要緊是捨棄自己和順從,這也就是「背起自己十字架」的意思。

    
耶穌的第二句話比起第一句話,意思更加清楚:

    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要喪掉生命,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,必救了生命。(可八35

    留心,這句話也是始於「凡」這個字,把這句話和第一句話連在一起,意思便會更加清楚。耶穌在此把兩種人作出比較,第一句中也有暗示這兩種人——第一種是一些願意捨棄自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跟從耶穌的人,第二種是一些不願意捨棄自己,不願意背起他的十字架跟從他的人。第二句中,這兩種人被比作一種是願意為基督、為福音喪掉生命的人,另一種則是不願意為基督,為福音喪掉生命的人。如果我們要找出這兩種人的關係,一定得出這樣的結論,就是第一句話中那些不願意捨棄自己的人,與第二句話中希望救自己生命卻是喪掉自己生命的人,兩者彼此呼應;而第一句話中那些願意背乎自己的人,與第二句話中喪掉自己的生命卻是救了自己生命的人,兩者也彼此呼應。

    耶穌不是說一個人喪掉或救回自己肉身的生命。從接下來的經文中,可以看出耶穌心目中所說的,是永恆的失喪和益處。約翰福音十二章25節中,耶穌說過一段相似的話:「愛惜自己生命的,就失喪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。」

    耶穌第一句話中,那些不願意捨棄自己的人就是第二句話中那些希望救自己性命的人,因而我們可以合理地推論:「救自己的生命」也就是「自己為自己的生命作打算」的意思。如果我們看看那個相反「為了基督,為福音喪掉自己的性命」的人,這意思便會更清楚。這個人背乎自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,放棄自己的打算,生存的目的是為了成就基督的計劃,廣傳福音,這人就是那個最終會「救了生命的人」,他要討基督喜悅,而不是討自己的喜悅,最終會在天國中得到快樂。而那個繼續討自己喜悅的人,最終會發現自己在地獄裏受苦,失去一切跟從自己打算的自由。


第三句和第四句
 

    現在我們看看第三句和第四句:

    人就是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和生命有什麼益處呢?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?(可八36-37

    這兩節經文突出那個不願意捨棄自己的人,他希望救自己的性命,卻最終會失去性命,經文說他追求這世界所給的東西,但是最終卻會「賠上自己的生命」。耶穌把全世界的價值與靈魂作出比較,顯出這種人的愚昧。當然,這兩節經文沒有對比兩種人。一個人理論上可以得到世界所給的一切,但是若果最終他死後要在地獄裏渡過,他便就犯了最致命的錯誤。

    從第三句和第四句中,我們也可以看見有甚麼會叫人不願捨棄自己,不去跟蹤基督,那就是因為他們渴望得到這世界所給的自我滿足。這些人因著自愛,拒絕跟從基督,去尋求罪中之樂。真正跟隨基督的人,由於對基督的愛和順服,會逃避這些罪中之樂。人們若是要努力賺得世界所給予的東西,便會追求財富、權力和地位,而真正跟隨基督的人,卻會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,他們無論獲得怎樣的財富、權力和地位,也會視這些為神要他們代管的東西,為了神的榮耀,也要無私地使用這些東西。 

第五句  

    最後,我們來到這段文章的第五句,請留心,這句話也是以「凡」這字作為開始,與其他句子聯結起來:
    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,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,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裏,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。(可838 
    這裏所指的人,乃是那個不願意捨棄自己的人。這人希望隨從自己的打算,追求這世界給予的東西,最終卻會喪掉自己的生命,失喪自己的靈魂。經文特別地描述這人會對耶穌和耶穌的話感到羞恥,當然,這人感到羞恥,乃是因為他不信。如果他真的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,便一定不會以耶穌和耶穌的話為羞恥。可是,這人是屬於「這淫亂罪惡的世代」,所以耶穌再來的時候,也會把他當作可恥。清楚地,耶穌在描述的,不是一個已經得救的人。 
    從這些內容來看,我們會得到什麼結論呢?若有人看整段經文是要呼召一些已經走在天國路上的人,叫他們過一個更加委身的生活,這種想法不可能正確。這段經文通過把一些真正得救和沒有得救的人作出比較,明顯地表明救恩的道。真正得救的人相信主耶穌基督,為主捨棄自己,沒有得救的人卻不會表現這樣順服的信心。 

另一個順服的呼召
 
    我們可以思想的經文有很多,不過,讓我們再看另一個由主耶穌作出的委身呼召,這呼召是叫人得救的呼召: 
   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,可以到我這裏來,我就使你們得安息。我心裏柔和謙卑,你們當負我的軛,學我的樣式,這樣,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。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,我的擔子是輕省的。(太十一28-30 
    傳道人不時會引用這段經文作為他們傳福音的邀請,這樣用並沒有錯,這段經文明顯是一個救恩的邀請,耶穌在這裏賜下安息給一些「勞苦擔重擔的人」,但是耶穌不是向一些肉體上擔重擔的人賜下肉體的安息,耶穌所賜的乃是靈魂的安息。還沒有得救的人會受著罪疚、恐懼和罪惡的重壓,他們筋疲力盡時,便是一些傳講救恩的好對象。 
    如果這些人想得到耶穌所賜的安息,必須按照他的要求,做兩件事情:(1)必須來到耶穌面前,(2)必須背起耶穌的擔子。 
    一些鼓吹恩典的假教師不時會扭曲「負耶穌的軛」這措辭的明顯意思,有些人甚至宣稱,耶穌所說的軛,一定是架在他自己的脖子上,不然耶穌不會說這是「我的軛」,耶穌所說的也一定是雙重的軛,軛的一半架在他自己的脖子上,而另一半則懸空,等待我們把自己的脖子套上去。我們也應當明白,耶穌應許他會承擔一切推軛的工作,因為他說他的軛是容易的,他的擔子是輕省的。因此,按照那些教師的說法,我們唯一要做的,就是保證自己因著信心與耶穌一同負軛,由他為我們成就一切救恩的工作,我們只要享受他恩典所帶給我們的好處就夠了!明顯地,這種解釋聽起來相當牽強。 
    不是這樣。耶穌說勞苦的人應當負他的軛,意思是他們應當順服他,以他為自己的主人,由他引導他們的生命。所以,耶穌說我們應當負他的軛,學他的樣式。未得救的人好像野牛一樣,偏行己路,自己掌管自己的生命。當他們負起耶穌的軛,便會把主權交給他掌管。耶穌的軛是容易的,他的擔子是輕省的,因為耶穌藉著內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給我們能力,叫我們能夠順服他。 
    因此,我們又再一次見到耶穌呼召人得著救恩,在這情況中,救恩比作勞苦之人的安息,叫人們順服他,以他為主。 

總結
 
    上述一切內容,都說明了真正成功的牧師,會願意順服耶穌使人作門徒的命令,明白悔改、委身和門徒訓練並不是一些必定會進天國的人可隨意而作的選擇,而是真正得救的信心表現。因此,一個成功的牧師,會向還未得救的人傳講合符聖經的福音,呼召他們悔改,跟隨耶穌,卻不會向一些不肯委身的人保證,他們一定會得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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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這定義是出自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820節、約翰福音八章3132節、十三章25節、十五章8節及路加福音十四章2533節,我們也已讀過了。

[2] 徒六127;九1101925263638;十一2629;十三52;十四20212228;十五10;十六1;十八2327;十九1930;二十130;二十一416中,也提到門徒,舉一個例子,使徒行傳十四章21節中,路加寫道:「(保羅和巴拿巴)對那城裡的人傳了福音,使好些人作門徒……」因而,保羅和巴拿巴傳揚福音,使人作門徒,人們一信主便馬上成為門徒,不是後來才選擇作門徒。

[3] 這段經文也揭露時下一些確保初信者得救的錯誤做法,耶穌沒有向初信者作出保證,只要他們作了一個簡短接受和相信耶穌的禱告,就可以得救。相反地,耶穌向初信者發出挑戰,看看自己的認信是否發自真心。我們應該學習耶穌的榜樣。

[4] 此外,有些人堅持即使我們沒有行為,也可以因著信心得救,雅各卻說,我們不能夠單單因著信心得救:「你知道人稱義不單單是憑著信心,也憑著行為。」真正的信心從來也不是只有信心,總會同時也有行為。

[5] 記住這一點會有好處,保羅之所以經常肯定救恩是靠著信心,而不是靠著行為,這是由於他不斷與當時一些忠實的律法主義者論戰。保羅沒有設法糾正一些教導進天國必須聖潔的人,因為他自己也相信這事實,而且也常常肯定這事實。相反地,保羅是寫信糾正一些救恩觀中沒有神恩典的猶太人,他們不明白為何耶穌要死。很多猶太人不相信外邦人可以得救,因為他們沒有神恩典的觀念,使到救恩變得可能。有些人以為靠著行割禮、肉身的家譜、或遵守律法(可是他們也沒有遵守),便可以賺得自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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